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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啟動2023年瞪羚品牌認定申報
發布時間:2023-04-07內容編輯:宇辰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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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支持領域
為加快落實“品牌瞪羚計劃”,扶持、培育一批深圳本土具備成長和發展潛力的消費品牌,進一步推動深圳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,開展本認定。
瞪羚品牌是指成功跨越初創期,具有較強品牌運營能力、市場影響力、管理能力和發展潛力的高成長性新興消費品品牌。
二、設定依據
1.《深圳市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》(深商務規〔2022〕2號)
2.《深圳市商務局〈關于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〉實施細則》(深商務規〔2022〕4 號)
3.《深圳市商務局瞪羚品牌認定辦法(試行)》(深商務規〔2022〕11號)
三、認定方式和認定數量
(一)認定方式
按照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則,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“瞪羚品牌”,企業根據自愿原則自主申報,經政府審核、認定、社會公示、發布。
(二)認定數量
每個領域認定品牌數量不超過當年總認定數量的20%。
四、申報條件
申報“瞪羚品牌”的企業(以下簡稱申報企業)應當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和專項條件。
(一)基礎條件如下:
1.成立時間10年以內,在深圳市(含深汕特別合作區,下同)內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獨立法人,在“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”中按照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》(GB/T 4754-2017)屬于“批發業(F51)、零售業(F52)和餐飲業(H62)”;
2.屬于消費電子、時尚服飾、黃金珠寶、鐘表眼鏡、美顏美妝、食品餐飲、家裝家居、工藝美術、音像器材、汽車汽配、文化創意、體育旅游等領域的消費品企業,不包括品牌代理機構;
3.同一企業或同一企業集團只能申報一個品牌,該品牌上一個完整年度的銷售額/營業額不低于1000萬元;
4.已取得所申報品牌的商標權,且不存在權屬爭議;
5.未被國家、省、市有關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;
6.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負責,應如實提供本單位信用狀況,作出承諾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。
(二)申報企業須具備一定的品牌運營能力、市場影響能力、管理能力和發展潛力,具體專項條件如下:
1.消費電子、黃金珠寶、汽車汽配領域企業上一個完整年度的營業收入需在5000萬元以上,15億元以下;時尚服飾、鐘表眼鏡、美顏美妝、食品餐飲、家裝家居、工藝美術、音像器材、文化創意、體育旅游等領域企業上一個完整年度的營業收入需在3000萬元以上,10億元以下;
2.持續經營三年或三年以上,近三個完整年度的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大于等于20%;
3.尚未在境內外股票市場上市(新三板及各類非主板股權交易市場除外),且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購的企業。
注:前款所稱企業集團,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,以資本為聯結紐帶、以母子公司為主體、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,由母公司、子公司、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。
五、申報材料
1.《深圳市“瞪羚品牌”自評表》、《深圳市“瞪羚品牌”申報表》以及相關佐證材料;
2.營業執照電子件;
3.企業的信用信息報告;
4.企業近三個完整年度的審計報告;
5.所申報品牌上一個完整年度的銷售額/營業額的佐證材料;
6.申報企業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補充材料。
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企業公章,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公章;簽字需正楷手寫或簽章;涉及外文的,需提供中文翻譯件;一式兩份,A4紙正反面打印/復印,非空白頁(含封面)需連續編寫頁碼,裝訂成冊(膠裝)。
特別提醒:申報企業應對提交資料、數據、佐證材料的準確性、真實性負責。如有弄虛作假或者錯報、瞞報行為,一經查實,取消相應資格和扶持政策,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。
六受理時間:
1.網絡填報時間:2023年4月7日—2023年5月6日17:00;
2.材料提交時間:2023年4月7日—2023年5月9日17:30。
申報企業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報、提交紙質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(注:網絡填報時間截止后系統將不再受理新申報)。
七、辦理流程
發布申報指引——申報企業網上申報——初審——申報企業向市行政服務大廳收文窗口提交紙質申報材料——形式審查——資質審查——專項審計(現場審計)——專家評審——征求相關單位意見(統計行業類別、是否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等情況)——核定擬認定名單——社會公示——公布認定名單——授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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